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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益法:适用情况是对合营、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核算,通常占股在20%~50%。成本法:适用情况是对能够实施控制的企业或者是子公司(即占股在50%以上)。
2、成本法下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除非增加或减少了投资,不然一般不会调整。权益法下,只要被投资企业年终有了利润,宣告分派股利,都按照享有的份额按比例确认投资收益,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当然如果和联营、合营企业有内部交易的话还要抵消。
投资简介;
1、指国家或企业以及个人,为了特定目的,与对方签订协议,促进社会发展,实现互惠互利,输送资金的过程。又是特定经济主体为了在未来可预见的时期内获得收益或是资金增值,在一定时期内向一定领域投放足够数额的资金或实物的货币等价物的经济行为。可分为实物投资、资本投资和证券投资等。前者是以货币投入企业,通过生产经营活动取得一定利润,后者是以货币购买企业发行的股票和公司债券,间接参与企业的利润分配。
2、投资是创新创业项目孵化的一种形式,是对项目产业化综合体进行资本助推发展的经济活动。投资是货币收入或其他任何能以货币计量其价值的财富拥有者牺牲当前消费、购买或购置资本品以期在未来实现价值增值的谋利性经营性活动。
3、投资这个名词在金融和经济方面有数个相关的意义。它涉及财产的累积以求在未来得到收益。技术上来说,这个词意味着"将某物品放入其他地方的行动"(或许最初是与人的服装或"礼服"相关)。从金融学角度来讲,相较于投机而言,投资的时间段更长一些,更趋向是为了在未来一定时间段内获得某种比较持续稳定的现金流收益,是未来收益的累积。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有何区别
成本法的初始计量
有三种情况: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现金购买
借:长期股权投资 (金额为所占被投资单位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与权益法的初始计量不同,权益法是付出代价的公允价值计量)
贷: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 (长期股权投资与银行存款的差,可能在借方)
发行股票
借:长期股权投资 (金额为所占被投资单位账面所有者权益的份额,与权益法的初始计量不同,权益法是按股本的公允价值计量)
贷:股本 (所发行股票面值)
资本公积 (长期股权投资与股本差额,可能在借方)
借:资本公积
贷:银行存款(发行证券的手续费)
借:管理费用 (交易费用不计入长期股权投资,计入管理费用,权益法下,交易费用计入成本)
贷:银行存款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付现金
借:长期股权投资 (所付出资产的公允价值,此处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同,与权益法下的初始计量相同)
贷:银行存款
发行股票
借:长期股权投资 (发行股票的公允价值,此处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不同,与权益法下的初始计量相同)
贷:股本(面值)
资本公积 (两者之差,此处与同一控制下科目相同,但算法不同,与权益法下的初始计量相同)
3、取得的为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简单点就是小于20%股权的投资
会计处理同 2种情况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相同)
权益法下的初始计量 只有一种情形
借:长期股权投资 (所付对价的公允价值,此处计算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初始计量不同,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初始计量相同)
贷:银行存款
或是 借:长期股权投资 (股票的公允价值,此处计算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初始计量不同,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初始计量相同)
贷: 股本(面值)
资本公积
后续计量
成本法
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股利时,
借:应收股利
贷:投资收益
年终,被投资单位盈利或亏损不做会计处理(与权益法不同)
权益法
首先调整初始投资成本 (属于后续计量,不属于初始计量)
比较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占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大小
假如初始投资成本大,就不调整初始投资成本
假如初始投资成本小,调整初始投资成本
借:长期股权投资--成本 (与成本法不同,成本法不调整)
贷:营业外收入
投资单位宣告分派股利
借: 应收股利
贷: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
年终盈余或亏损
借: 长期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盈利,亏损在贷方,与成本法不同,成本法不做会计处理)
贷:投资收益(盈利,亏损在借方)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与权益法有何区别
首先,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对象不同。成本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施加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
其次,初始确认不同。对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相关税费计入成本,而对于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该项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而对于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合并成本与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差值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合并成本大于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商誉,反之则为营业外收入。
再次,后续计量的不同。对于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时,投资方应该按其持股比例同时确认投资收益(需要按取得投资时点的公允价值持续计算,并消除内部交易未实现损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对于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只有在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时才按收取的现金股利确认投资收益。
最后,合并财务报表除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日的合并财务报表之外的其他合并财务报表均按权益法编制。也就是说纳入合并范围的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需要调整为权益法。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改权益法一、成本法转换为权益法
1. 因持股比例上升由成本法改为权益法
如:10%(原持股比例)+15%(新增股份)=25% 即:当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在活跃市场中无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转为 →能够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时:
(1)原持股比例部分
第一:对在原投资时点账面价值的调整-按10%的比例计算 原取得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大于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份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原取得投资时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小于应享有原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留存收益,分录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利润分配
盈余公积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成本法下分配的的股利并不是全部冲成本的, 要分两种情况考虑:
一、被投资企业分配投资前的利润,需冲减投资成本,因为投资成本中其实是包含的被投资企业的利润的,如果投资企业已经把利润分了的话,投资就不用花这么多钱了,所以分股利的时候冲减投资成本;
二、对于投资后被投资单位产生的利润作为投资收益,不影响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但是,这样的处理太复杂的,所以现在已经不是这么处理了,现在对于成本法无论是被投资方分配投资前还是投资后实现的利润,处理是一致的,都计入投资收益。这个你可以看一下《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的第一条
权益法分配股利是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因为分配了股利,被投资单位的净资产就少了,投资方对应比例的价值也就少了,所以会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和权益法的区别成本法:取得时按初始投资成本入帐。
在发生的所有者权益增加时和亏损时均不做确认,
发放股利利润,是属于投资前的年度发放,冲减投资成本。其他的就做投资收益,当累计发放的股利利润超过被投资单位累计实现的利润时也冲减成本。
权益法:按取得的初始投资成本和享有被投资单位公允价值比例孰高入帐。若是后者加确认营业外收入。
所有者权益增加,
借:长股投-其他权益变动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亏损时,按比例确认投资损失,先冲减长股投的账面价值,减至0时还有投资损失时,再冲对被投资单位的其他长期权益。最后确认为预计负债,资产减值损失。
发放的是之前确认的,长股投-损益调整,股利或利润时,做
借:应收股利
贷:长股投-损益调整。
超过确认的损益调整,冲成本。
您好,会计学堂陈老师为您解答
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有两种:一是成本法;二是权益法。
(1) 成本法核算的范围
①企业能够对被投资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
(2)权益法核算的范围
①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②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占股权的20%-50%)的长期股权投资。即企业对其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
(3)采用成本法时,除追加或收回投资外,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一般应保持不变。投资单位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当被投资单位实现净利润时不作账务处理。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不管净利润是在被投资单位接受投资前还是接受投资后实现的。投资企业确认投资收益,仅限于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在接受投资后产生的累计净利润的分配额,所获得的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超过上述数额的部分,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投资的账面价值。
(4)采用权益法时,投资单位取得投资时应该将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与所享份额(按持股比例享有被投资单位所有者权益公允价值的份额)进行比较,如果前者大于后者,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账面价值(即以取得的成本作为初始账面价值),如果前者小于后者,则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账面价值(即以所享份额的公允价值作为它的初始价值,将二者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投资企业应在取得股权投资后,按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当年实现的净利润或发生的净亏损的份额(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净利润除外),调整投资的账面价值,并确认为当期投资损益。投资企业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分得的部分,相应减少投资的账面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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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简单一点就是适用范围不同,核算方法有些区别
成本法用于(1)控制
(2)无影响无控制无公允价值
权益法用于(1)共同控制
(2)有重大影响
关于长期股权投资成本法跟权益法长期股权投资处置损益无论是成本法还是权益法其实都是处置价款-长投账面价值+-其他调整项
又由于成本法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自始至终是不变的,所以他的处置损益就是银行存款﹙处置价款﹚-长期股权投资;而权益法需要根据被投资公司实现净利润或发放现金股利相应的调整长投账面价值,所以,银行存款﹙处置价款﹚-长期股权投资 - “—成本” - “—损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的金额会不一样,再有一点需要考虑的是,权益法有其他权益变动当时计入资本公积的也要转到投资收益,所以要+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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